另起爐灶 ; 憲政危機
三大決戰中共把蔣介石趕到台灣, 中共與民主黨人商議召開新政協, 以修改之政協憲草及建國綱領為藍本新定建國大綱, 第一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組成, 成員中較能體現多黨合作的精神. 之後召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取代了新政協的立憲地位, 由於人大代表的產生方法令民主黨派的掌控力大為減少, 對新中國的憲法影響力也較小.
中共的憲法與政協憲草比較, 與其他政治勢力共享權力的內容減少了. 直接選舉的內容在行56憲法時被改為間選, 省制憲內容亦取消了, 政府中的非中共名額更沒有任何規定. 中共文革後的1975年, 1982年, 1988年和1990年, 曾四度修憲, 對立國大法修訂之頻繁世所罕見. 但有關民主共和的政制內容基本沒有改變.